各界導報—各界新聞網訊 (通訊員 張祥剛)9月7日,在山陽縣人民檢察院第十八屆檢察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召開之前,黨組書記、檢察長陶煒組織全體檢委會委員再次學習了《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和工作規(guī)則》
在學習中,黨組書記、檢察長陶煒就《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和工作規(guī)則》全文進行了解讀。并重點強調了程序性的重要作用,要求議題提請、議題審議、決定的執(zhí)行和督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嚴格執(zhí)行《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和工作規(guī)則》規(guī)定。最后,各位委員和檢委會辦事部門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進行了討論,就查找出檢委會議記錄不詳細、委托無載體、議題審議審批和表決不規(guī)范等問題,一起研究整改辦法,要求立行立改。在隨后的第十八屆第三十二次檢委會議事中,記錄不詳細,表決不規(guī)范等問題及時進行了改正。會后一小時檢委會辦事機構拿出了解決委托無載體、議題審議審批不規(guī)范的方案,并得到領導批準。
本次學習是山陽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的“講政治、顧大局、謀發(fā)展、重自強”的要求,在全省檢察機關作風教育整頓中,認真自查存在的問題,針對學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從領導班子抓起,從檢察委員抓起,大興學習之風,著力實現決策的規(guī)范性和準確性,為檢察工作實現全面追趕超越提供堅強保障的一個縮影。
編輯: 超級管理員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