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陳思存)6月24日,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獲悉,該局通報2019年第八批給予行政處罰的經紀機構名單,陜西寶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陜西合富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責任公司均因為禁止交易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各被處罰3萬元。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禁止交易的住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鑒定為危房的房屋;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已經抵押,并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guī)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等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西安市住建局提醒廣大市民,選擇二手房經紀機構前,應先查看該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切勿選擇不合規(guī)的經紀機構,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市民可登錄原市房管局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西安房管”查詢正規(guī)房產經紀機構。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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