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節奏的今天,組旅游局是困擾很多人的一大難事。而隨著“找搭子”這一社交形式的興起,年輕人與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完成一場旅行變得容易了起來。
中秋、國慶假期將至,計劃出行的人們出于安全、降低旅行成本等考慮,紛紛在社交平臺上尋找起了“旅游搭子”,希望找到同頻共振的陌生人一起出游。
中新網采訪調查發現,確實有不少網友與“旅游搭子”收獲了愉快的旅行體驗,不過,在這種“友好而有邊界感”的美好愿景下,也隱藏著新的騙局和風險。
“我在網上找旅游搭子,損失3000”
9月上旬,來自重慶的旅游愛好者張月(化名)在社交平臺上發了個帖,尋找最近一起去新疆的“旅游搭子”。她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稱,帖子發出后,很快就有不少人私信她,表示可以一同出游。
其中一位女生小A(化名)告訴張月,她和朋友也準備去新疆旅游,但被另外兩個搭子“放了鴿子”,自己去過很多次新疆,一起包車、訂住宿也比較省錢,她可以負責做攻略。經過了解后,張月決定和朋友、小A以及小A的朋友一行4人結伴去旅游。
但讓張月困惑的是,她找了許多跟團資源,小A均以各種理由拒絕了,稱自己比較熟悉,可以負責定行程和酒店,隨后小A表示目前旅游旺季不好訂房,她有熟人可以預定到,但需要一人1500元定金。張月沒多想就向她轉賬了3000元,作為自己與朋友2人的定金。
張月向小A轉賬住宿定金3000元
“后來看到網上說這種很多都是托兒,先把我們約過去,再找個理由不去,把我們的業務轉交給當地車隊……想到她一直沒訂自己的機票,我就要求她提供預定酒店的憑證,她一直說讓我信任她但就是不給。”張月稱,“最后她又說有些是朋友幫忙預定,有些是口頭預定,發了兩張轉賬記錄給我,一共顯示轉賬2000+860元,即使是真的,4人平攤下來每人也才720元,此外沒有任何憑證。”
張月說,她懷疑自己被騙了,想要退錢,但小A堅稱錢用完了,自己還墊付了很多錢,不可能退。截至9月20日,張月還是沒能要回那3000元。她點進小A的主頁,發現18日小A還在持續發帖尋找“旅游搭子”,19日下午,小A又發了個帖子求“拼房”,稱“豪華住宿,人均600”。
小A還在持續發帖尋找“旅游搭子”(注:20日,兩條帖子均已刪除)
“這是我第一次找‘旅游搭子’,也是唯一一次了。”張月感慨,以后還是會選擇正規渠道報團,起碼出現問題還可以找售后。
“費用全包”的暗語,只為“圖個開心”?
被騙錢之外,還有一些尋找“旅游搭子”的年輕人,沒等來同伴,卻等來了借旅游名義相親交友甚至“性騷擾”的信息。
近日,“某平臺旅游搭子被指涉黃”的話題引發關注。據報道,有網友發現“旅游搭子,費用全包”正成為一道暗語。在此類帖子標題下,通常還會注明“僅限女生,各取所需。”對此,該平臺回應稱,已針對站內“旅游搭子”相關筆記開展全量回查,一旦查實存在違規內容,將嚴肅處理。
但中新網調查發現,仍有一些帖子內容與評論涉及相關暗語。一篇9月中旬發布的筆記顯示,發布人計劃在川西游玩幾天,“招募女搭子”“費用全包”。另有一篇9月20日發布的帖子稱“找旅游搭子,頭等艙、五星酒店,食宿全包。”
還有人在自稱“旅游費用全包”的帖子里附帶了自己的年齡、身高等自我介紹,以及對女方的年齡、性格要求。在另一篇正常尋找“旅游搭子”的帖子里,評論區也有多人留言稱“找個女搭子,費用全包”“蹲個能去xx的,全包帶薪”。
“旅游搭子被指涉黃”的話題引發關注后,仍有相關帖子和評論
中新網私信聯系了其中幾位,一名用戶詢問“綠色還是非綠?”據悉,“非綠”即指涉黃交易。另一位用戶直言“想找固定,如果非綠的話我很有興趣。”還有一位用戶回復稱“怎么可能讓女人花錢。”當被問及有什么需要時,他表示:“沒啥需求,就是圖個開心。”
律師提醒:
“搭子”社交有風險 需謹慎對待
除了上述套路外,社交平臺上也有不少人分享關于“旅游搭子”的吐槽。有人因習慣、理念不同不歡而散,有人出發當天被放鴿子,口角摩擦、錢財糾紛的情況也不時發生。
還有個不可回避的問題:“旅游搭子”都是陌生人,旅程路線的安全、旅行者個人的安全又該如何保證?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在接受中新網采訪時表示,一些“旅游搭子”招募貼可能屬于一些商家的隱性營銷手段,網友在溝通過程中要注意鑒別對方是否屬于合法的旅游企業,切勿輕信廣告掉進消費陷阱。此外,不排除部分用戶利用“旅游搭子”的噱頭引誘網友從事不道德甚至違法行為,網友應謹慎對待現實中的陌生人社交,首先要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告訴中新網,實踐中,如果旅游時期長、費用多,雙方可以簽訂一個簡單的合作旅游合同,約定分工合作、費用分攤、保護隱私、退出機制等。“這種合同也未必要雙方正式簽字,在微信上雙方商量后確認,也有合同效力。”
夏海龍提醒,如果要參與陌生人組織的“旅游搭子”,在出行前務必了解對方的真實身份,盡量不去往偏遠、過于陌生的地點,并告知親友出行信息。在出行前最好購買保險并與對方事先約定消費分擔等事項,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如遇被騙或其他意外,應第一時間報警或向平臺投訴,并保留好相關網頁、溝通記錄等證據。信息發布者應承擔責任,若平臺存在對帖子內容審核不嚴等情況,也應承擔一定責任。”夏海龍說。
編輯: 張潔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