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中國向制度型開放邁出重要一步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電 題:中國向制度型開放邁出重要一步
中新社記者 梁曉輝
經過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表決,外商投資法15日由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國向制度型開放邁出重要一步。
外商投資法在2019年通過意義重大,中國去年剛剛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40年前的人代會通過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標志著中國打開大門引進外資、實行對外開放。此后,全國人大又先后制定外資企業(yè)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外資三法”正式形成。在立法保障下,中國開啟數十年的開放之路。 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中新社記者 劉震 攝
40年后,中國對外開放面臨新的形勢。包括更好促進和保護外商等在內的需求,已經遠超“外資三法”的調整范圍。“迫切需要在總結我國吸引外商投資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取代‘外資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介紹立法背景時說。
以“促進”和“保護”為立法宗旨的外商投資法應運而生。該法共分六章,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從章節(jié)看,“促進”與“保護”明顯被置于更靠前的位置。
在促進方面,該法明確內外資一致原則,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并設“投資促進”專章,對政策透明度等外商關心的問題進行保護。
在保護方面,包括對外資企業(yè)的產權保護、投訴機制等,都能從該法中找到相應規(guī)定。尤其是在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方面,法律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yè)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回應了外資企業(yè)對地方政府“新官不理舊賬”的擔憂。
“外商投資法可以讓外資企業(yè)更好進得來、更好留得住”,兩會期間不少聲音說。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資法在立法過程中,特別召開座談會聽取外國商會協(xié)會、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意見。草案在互聯(lián)網征求意見的時長達到60天,與民法總則草案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致。外企同樣可以在此時段提出意見。
“通過法律落實政策,這大大增強中國市場對外資的吸引力。”該法出臺后,強生中國區(qū)主席宋為群說。
法律專家認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中國再次用法治的力量擴大對外開放,向制度型開放邁出重要一步。
“此法為進一步推進全面開放,奠定了非常好的法律基礎。”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說,相信外商投資整體環(huán)境也將隨著這部法律的出臺得到進一步完善。(完)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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