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公布的我省今年春季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明確,對違反教育收費政策,未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收費公示,不堅持自愿及非營利原則向?qū)W生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行為,將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
本次公布的今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中明確,基礎教育公辦學校,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報名考務費為每人次40元,小學和初中學校、農(nóng)村學校伙食費按各設區(qū)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標準執(zhí)行,向自愿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城市學校住宿費和伙食費,按各設區(qū)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標準執(zhí)行,堅持自愿,不得強行服務并收費。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公辦學校普通高中學費免收(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普通高中學生按每生每學期省級標準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農(nóng)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標準免收學費)。住宿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高中課本費按政府定價收取。學生健康體檢費高一新生25元/生學年,其他年級學生20元/生學年。伙食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堅持自愿,不得強行服務并收費。
對于基礎教育民辦教育收費,學費及住宿費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非營利性的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確定,具體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diào)節(jié)價,收費標準由各民辦學校自主確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按照公辦同類學校收費標準減免學費,高出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此次,還同時公布公辦職業(yè)高中的收費標準,相關具體標準可登錄陜西省教育廳網(wǎng)站、陜西省物價局網(wǎng)站查詢。(記者 張彥剛)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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